最近聽到幾個募資的案例都有提到,有仲介幫忙對接資本成功以後要求新創公司給傭金甚至乾股當作回報。我覺得我對這種中華文化的酬庸沒有太多意見,畢竟這種是在全世界都多多少少用不同的形式出現,只是我不能接受的點是:

1. 給現金接受,但是給股票完全不合理。公司的股票是創辦人的籌碼,是最有價值的東西,是要用來給未來會跟這間公司一起成長或是一起作戰的員工或股東。今天一次性的"交易"成功了,為什麼要把公司的未來都分給仲介。我從來沒聽過買賣房子以後還要把未來的溢價分給當初的仲介的怪事,但是為什麼這件事在新創募資好像很常發生。

2. 要先給現金,或是要花錢參加一堆奇怪的競賽或是展覽。仲介請好好當一個仲介,今天你都要靠買賣成交賺錢了,你就是同時服務買方和賣方的人。沒道理你是一個仲介但是你非常偏向買方,生為一家新創的賣方就要苦哈哈的去做一些表演。如果今天要去競賽,那這件事本身就是一個取悅買方的活動了,沒道理還要"被仲介"去比賽,這什麼道理? 保證會贏嗎?

3. Advisory share 合理,但是那新創應該有權利挑選Adviser 是誰吧? adviser 需要定期的給公司不管是策略上或是業務上的幫忙,甚至是心靈上的領導與解惑。你是誰? 幫忙打了幾通電話就可以當adviser了嗎?然後這種share 的數量會根據公司的時期有一訂的規矩的,沒道理要給到看起來像是公司的共同創辦人了。

投資與被投資絕對是要靠介紹的,但是介紹人是誰非常重要,一般來說怎樣的介紹最有力呢? 就是介紹人自己也有丟錢投資的介紹,那對投資人來說就相對安心了,這就是所謂的syndicate的原型。至於那些一看就是純買辦純仲介的人就應該回歸仲介的本質,要抽傭就抽的客氣點,不要一副好像是超級恩人超級天使一樣。買方有需求,賣方有需求,仲介媒合成功了有份錢賺,少把自己講的是什麼大佬一樣。
然後不要再說在中國的關係很好了,這種話術已經舊了,換點新的來聽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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